尊敬的纳税人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税总发[2015]84号)要求,我市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
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。企业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减免税,均须参加调查。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个人进行申报。
二、税种界定
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,包括契税和耕地占用税,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等非税收入减免。
三、时间界定
2014年1月1目至2014年12月31日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减免税。对2014年已审批,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,则不统计。
四、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
请您登陆镇江地方税务局“网上办税服务厅----申报纳税”页面,通过页面右下角的“减免税调查表”链接填报数据;报送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前完成。
请点击下载:附件1:2015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
附件2:《2015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》填报说明
附件3:2015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
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
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