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241  更新时间:2015-9-9 12:01:06  文章录入:admin

尊敬的纳税人
 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税总发[2015]84号)要求,我市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调查对象
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。企业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减免税,均须参加调查。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个人进行申报。
  二、税种界定
  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,包括契税和耕地占用税,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等非税收入减免。
  三、时间界定
  2014年1月1目至2014年12月31日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减免税。对2014年已审批,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,则不统计。
  四、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
  请您登陆镇江地方税务局“网上办税服务厅----申报纳税”页面,通过页面右下角的“减免税调查表”链接填报数据;报送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前完成。
    请点击下载:附件1:2015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附件2:《2015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》填报说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附件3:2015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